“做事”挽回男友失败,女子控诉“道士”退钱
发布时间:2025-11-18 10:47
当一段关系结束时,有些人选择求助于“形而上学”,希望通过“解决问题”来改变自己的想法。案件审理:原告李某与被告唐某通过网络相识。唐自称“道士”,并声称自己可以通过“做事”帮助李解决情感问题。为了挽回女友,2024年10月,李某按照唐某的要求分两期支付了“做事”服务费等款项,共3300元。唐某承诺,如果“诚信服务”不成功,他每次只收取245元的“表彰费”。事后,李某发现“法律服务”没有效果,唐某要求退还服务费。唐某欠75元,李某认为应归还2735元,遂将唐某告上法庭。本案开庭审理,原告与被告表达了共同意愿,并达成追回李某前女友的协议以“做事”的形式支付服务费。由于涉及封建迷信活动,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,该协议被认定在法律上无效。根据原告李某的主张,被告唐某因无效协议而获得的服务费2735元应予退还。法律条款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,有效: 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 (二)意向陈述真实; 。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,行为人因本法规定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;如果不可退款或不必要,则必须折扣支付。有过错的一方必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;如果双方都有过错,则必须各自承担责任。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,以上述规定为准。法官提醒,一定要冷静处理感情问题,不要盲目相信封建迷信,以免上当受骗。来源:综合法治日报